实施“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根据扬州市最新公积金政策,对于主管部门已经认定“以旧换新”购置新房的借款人家庭,参照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来支持置换新房的需求。而且,“以旧换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
优化“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及次数认定
新政还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家庭进行了优化。对于已经办理转移预告登记的存量住房,不再计入其住房套数。对于存量住房中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贷年限不足10年的,该笔贷款可不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这一政策调整,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扩大加装电梯支持范围
新政还进一步拓展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范围。现在,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电梯的新建和更新改造。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支持职工家庭或双方父母家庭的自住住房电梯建设,提供更多的住房改善和舒适度提升的机会。
扬州市最新公积金政策的出台,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贷款支持和便利条件。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享受上浮20%的贷款额度,同时还可以叠加享受其他政策的支持。此外,优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及次数认定以及扩大的加装电梯支持范围,也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新政将于2024年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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