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根据公告内容,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以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具体的加点值将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此次公告还明确了存量房贷客户可以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可以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重定价周期的缩短将使购房者更快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房贷利率下降。
这一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落地,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自主权交给了购房者。当新发放房贷利率下降时,存量房贷借款人可以更快调整房贷利率,从而降低还款压力。这也有助于消除由于新发放房贷利率持续走低、买在高点的购房者的担忧,更好地促进购房需求的释放。
这一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完善,是金融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具体体现。它将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更加灵活,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新增购房需求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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