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告。
调整内容:
一是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二是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是降低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办理方式: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需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税务机关措施: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优化资料提供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以便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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